兩地數據折射環境污染責任險的現實尷尬
兩會期間,治理環境污染成為代表委員們熱議的話題,多位保險行業的代表委員提交了關于大力發展環境污染責任險的提案。近日,記者從蘇州保監分局和廣西保監局了解到,兩地環境污染責任險的發展狀況不容樂觀,亟待各方加強力量大力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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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開始推行環境污染責險,由恒泰保險經紀牽頭成立環境污染責任險共保體,人保蘇州分公司為主承包人。來自蘇州保監分局的數據顯示,近3年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的企業數量、總保額和總保費均呈現逐年下降趨勢。投保企業數量由66家減少到59家,總保額由13200萬元減少到9850萬元,總保費從309.78萬元減少到183.9萬元。
而與蘇州保監分局同年試點環境污染責任的廣西保監局的狀況也不樂觀。
據廣西保監局相關人士的介紹,因缺乏政府部門的大力推動,企業的參保積極性普遍不高,2010年在廣西地區只有中國人保財險南寧市分公司承保了一筆業務。2011年,廣西環保廳和廣西保監局聯合出臺《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后,廣西的環境污染責任險有所突破,但受企業保險意識不足、缺乏強制投保措施等因素影響,兩年來環境污染責任險投保企業數量少,覆蓋面有限,嚴重制約了保險大數法則和保險功能作用的發揮。2011年以來廣西地區只有15家公司投保,2012年保費收入111.18萬元,保險金額16553萬元,投保企業主要來自南寧、柳州、來賓、河池、梧州市及防城港市等6個城市。
廣西保監局認為,環境污染責任險之所以推行困難,主要受到以下三個因素的阻礙。
一是缺乏法律法規和政策支持。目前,我國尚未建立獨立的環境責任法,廣西也未將環境污染責任險納入地方性法規,同時環保部門也未將環責險投保與環境執法相掛鉤,因此大部分涉污企業缺乏投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環境污染責任險工作推動乏力。
二是相關政府部門職能劃分模糊。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已責成自治區金融辦和環保廳聯合牽頭組織在柳州市和河池市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但由于試點工作同時涉及到自治區環保廳、金融辦以及柳州河池市政府等相關部門的職能范圍,在職能劃分上還不夠明確,沒有突出主要領導部門,組織領導力度不夠,工作進展較緩慢。
三是保險宣傳工作不到位。保險行業對于環境污染責任險的宣傳力度還不夠,未就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功能作用、費率擬定、保險條款等方面內容為企業進行詳細推介宣導,大部分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知之甚少,普遍把環責險當成是一項負擔而不是一種保障,投保意識不強。
廣西保監局認為,可以通過將環境污染責任險強制實施納入地方立法范疇、厘清相關部門職能、成立專門的領導工作小組、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加大監管和宣傳力度等方式進一步推廣環境污染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