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昆明“牛奶河”污染等4起環境污染重大案件
四起環境污染重大案件分別是:
一、云南省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
4月上旬,媒體報道昆明東川區“牛奶河”污染問題后,昆明市公安機關迅速進行調查,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先后對涉嫌污染環境的昆明東川通宇選礦廠、兆鑫礦業有限公司、東海礦業有限公司立案偵查。公安部將此案列為掛牌案件,并兩次派工作組赴昆明市指導督辦,要求明確責任,依法徹查徹辦。經昆明市公安機關一個多月的偵查,5月17日,涉案三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羅某、劉某、馬某及相關責任人等8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依法逮捕。
經偵查查明,上述涉案三家企業分別自2003年、2007年建廠生產以來,通過私設暗管,將“萃取原礦石”、生產精銅礦過程中產生的含硫化鈉、砷、鉛、鋅、銅、鎘等有毒物質的尾礦水、尾礦砂等直接排向小江,造成水體及流域土壤的嚴重污染,小江河水變白并流入下游的金沙江,周邊逾百畝土地板結。其中,僅2012年1月至12月間,東川通宇選礦廠即非法排放尾礦水26萬余噸,兆鑫礦業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產廢水13.8萬余噸,東海礦業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產廢水3.6萬余噸。
二、河北省廊坊市部分電鍍廠非法排放電鍍廢液污染環境案
5月下旬,媒體報道河北省廊坊市永清縣、霸州市的部分小電鍍廠污染環境問題后,公安部即派員督導當地公安機關全面排查,并迅速立案偵查。廊坊市公安機關及時抽調200余名警力,對全市小電鍍企業開展地毯式摸排、取證,現已查清當地31家個體電鍍廠涉嫌污染環境犯罪的有關事實,已抓獲3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0人已被依法逮捕。